现在依旧有许多人都误以为房产继承就是得到了房产本身,其实并非如此。从法律角度来说,房产继承更多的是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土地的使用权。同时法律也规定了房产继承需要相应的条件。那么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条件?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呢?北京遗产继承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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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继承有什么条件
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可进行,这也是继承的首要条件。除此之外,这里要说明一点,房产所有人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但这并不是继承,只是单方面的赠与行为。
而且,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当然,如果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任意第三方,这也是被法律所认可的,但这种行为也不是继承而是遗赠。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些房产是夫妻共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的情况下,是无法随意处置的。所以当一方死亡以后,共同房产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的。如果想要将其作为遗产处理,那么就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二、房产继承费用
1、正常情况下按照继承份额的面积计算公证费,每平米80元。费用由公证处收取,具体费用以公证处公示为准。
2、公证处出具继承公证书后,就可进行房屋过户,在过户时还需要缴纳相关的过户费包括契税、登记费等。契税的收取与是否法定继承人有关,如果继承人符合法定继承人则免征契税,但是非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实为受赠)时需要缴纳一定契税。
三、房产继承流程
1、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需确定是否立有遗嘱;如未立遗嘱,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应确定家庭中所有继承人员情况,并明确所继承份额。
2、办理公证时,须准备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等。
3、继承人可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所有继承人均需到场。
4、公证处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评估审核,向继承人开具继承公证书。
5、申请人持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房屋交易中心申请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四、孩子继承父母遗产有年限限制吗?
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但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继承权纠纷诉讼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之日起20年以上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也就是说,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接受遗赠的,其继承权不再受法律保护;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的,不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丧失向法院提起保护诉讼的权利。
遗产继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虽然有时会遇到困难,但建议尽快解决,否则越拖越容易增加矛盾或滋生新问题。如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咨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