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报道:周琦效力哪支CBA球队,最大的决定权仍在新疆广汇
顶端新闻 2023-05-26 14:19:16

当广汇男篮在各方重要人物的调和之下,略失颜面地重新回到CBA时,其实周琦走留的矛盾已经解决了一大半,也就是广汇未来不会再强留周琦,这几乎是一条不曾声明的宣告。

只不过,现在的问题是,离开广汇后,周琦具体会去哪支球队?


(资料图片)

关于这个问题,篮协或CBA必然不会插手要求广汇怎么做,更不会限定条件,比如四强球队不允许去或季后赛球队不允许去。

这个问题也不会再像过去仲裁时一样,拿到股东大会上去商讨,因为根本没法敲定出一个让20家俱乐部都满意的结论,去弱队更容易让人接受,但不患寡而患不均,凭什么去宁波?福建也是弱队,没准天津和四川也会来掺和一脚……

所以,这件事大概率会成为单纯的规则内的球员交易,而去哪支球队,决定的条件有:

对方能提供的现金;

对方能提供的球员;

对方是否还有顶薪空间;

新疆广汇老板或总经理与其他俱乐部老板或总经理的私交。

关于,周琦的交易,我们得先知道他交易的方式。

《CBA 联赛球员选秀、工资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下文统一《管理规定》)球员交易只有4种方式:

1.转会——发生在合同期内,原俱乐部可以主张转会费或培养费

2.租借——发生在合同期内

3.互换——发生在合同期内,且不参与任何筹码的交易

4.认领——发生在球员合同执行完成后,成为自由球员时

周琦在新疆广汇的上一份B类合同已经执行完,所以如果完全按照规定,他应该属于自由球员(受限制),但因为该《管理规定》明确,B类合同到期后,俱乐部拥有该球员的顶薪独家签约权,即只要俱乐部不放人,合同到了也没用,正因为如此,才导致周琦合同到期不能离开,进而发生决裂。

所以,对周琦这种级别的球员来说,他们跟自由球员没有任何关系,直到未来步入生涯暮年或受重伤导致效率大幅下降,也就是俱乐部主动放弃。

但如今,因为有“高人”介入,周琦离开广汇或者说广汇主动放弃周琦已成为必然的选择。

参考王哲林当初的交易,当时他在2021年8月D类合同到期,随后转会至上海,网传福建得到一笔8000万(一说7500万)的转会费,当然,不管具体多少钱,福建肯定得到了一笔远超800万顶薪(培养费)的现金,如果按照这个逻辑,也就是说,王哲林加盟上海,不是自由球员认领的方式,而是转会。

前面说了,《管理规定》里明确合同期内的交易才算转会,那么合同到期的王哲林为什么可以通过转会的方式进行交易?

笔者理解是,转会具体应该是合同期内的球员或合同到期但拥有独家签约签约权被俱乐部所拥有的球员(《管理规定》中并没有明确)。

那么,周琦交易也大概率被理解成转会,交易的形式自然也会按照转会来进行,这是新疆唯一能够确保利益最大化的机会,其他任何方式,广汇都只能得到最多800万的培养费。

当然,如果CBA不认为周琦的交易可以通过转会,其实还有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绝招”:先签后转!

即周琦先与广汇签约C类合同,然后立即与新俱乐部转会交易,当然,绝对不能签约D类合同,因为D类合同至少需要在原俱乐部效力一年。

这就得考验周琦是否愿意为了离开广汇而牺牲自己的顶薪合同了,这种方式很冒险,需要周琦和两家俱乐部的默契,当然,唯一的损失便是周琦了。

网络上最近流传着一笔三方交易(吉林名记“兰音之因”也在直播中谈及该笔交易),即新疆送出周琦,得到吉林小外琼斯和4500万现金,吉林再和辽篮交易得到吴昌泽、马壮、桑普森以及500万现金,而辽篮在送走这3名球员外还拿出了5000万现金,并最终得到周琦。

真实性无从得知,但你可以在这三方交易中找到很多难以理解的地方,比如,琼斯是外援,广汇在国际市场物色到琼斯这种能力外援的可能性远大于在国内找到接近周琦能力的本土球员。而且,4500万很难让广汇心甘情愿地损失掉周琦。

再比如,吉林并不缺锋线,且这上述三位能力都比较平庸,他们失去了球队多年功臣琼斯,却只得到500万,这是难以让人理解的。

当然,也有一定可能的是,吉林和辽篮两兄弟肝胆相照,愿意损失自己的利益帮助辽篮达成这笔交易。

笔者的观点是,广汇老板应该大概率不太愿意周琦去辽篮,不光辽篮,广东、广厦或浙江都一样,而更有可能是一家中游或下游的球队,这点,也毫无疑问会是绝大部分俱乐部、CBA乃至篮协共同的想法。

当然,事在人为,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不是篮协或其他俱乐部所能左右的了,具体去哪,完全是市场行为,而其中最大的决定权或许就在广汇老板的手里。

不出意外的话,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多家俱乐部老板都会和广汇主动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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